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

房屋拆除切結書

房  屋  拆  除  切  結  書

本人    申請拆除座落台北縣   市       段  巷  弄  號

段    小段 地號房屋,確係本人    所有,且無設定任何他項權利及抵押,
如因拆除而發生任何產權糾紛或損害鄰房,妨害他人權益,本人願依法負一切法律責任,又
與    鄰房之共同壁暫不拆除,待鄰房拆除時由其業主一併拆除,絕無異議,恐口無憑,
特立切結書如上。
此  致
台北縣政府工務局
立 切 結 書 人:
身分證統一號碼:
住    址: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   年    月    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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