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 屋 拆 除 切 結 書
路
本人 申請拆除座落台北縣 市 段 巷 弄 號
街
段 小段 地號房屋,確係本人 所有,且無設定任何他項權利及抵押,
如因拆除而發生任何產權糾紛或損害鄰房,妨害他人權益,本人願依法負一切法律責任,又
與 鄰房之共同壁暫不拆除,待鄰房拆除時由其業主一併拆除,絕無異議,恐口無憑,
特立切結書如上。
此 致
台北縣政府工務局
立 切 結 書 人:
身分證統一號碼:
住 址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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