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代書
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
自任耕作
承 購 農 地 後 確 供 自 任 耕 作 切 結 書
本人承購座落 縣(市) 鄉(鎮、市、區) 段 小段 地號 地目土地 筆面積計 公頃後確係供自任耕作屬實,如有虛偽情事,上開耕地請政府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絕無異議外,本人並願負刑事責任。恐口無憑,特立此切結書為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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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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