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

閱覽、抄錄交付、更正或補充 聲請書

請求書、聲請書填寫說明:

一、  所列附式為通用格式,請求人可以自行以A4紙張,用電腦或其他印刷方式選擇以表格或無表格方式製作,並依請求內容自行刪除不適用的欄位。
二、  填寫請求書或聲請書時,如有增加、刪除或修改的文字,應於空白處記明增加、刪除或修改部分並蓋章。
三、  收件號碼由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填寫,請求人自行製作時要預留空間,但免填內容。
四、  請求人提出的請求書或聲請書有兩頁以上時,應於頁與頁間加蓋騎縫章或用其他方法表示連續。
五、  請求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時,應蓋法人、團體及其法定代理人、代表人的印信。
六、  文件名稱及字號要詳細填寫,關於數字例如出生日期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住址、電話號碼,可用阿拉伯數字。
七、  請求人委任代理人代為辦理時,代理人要提出授權書,請求書上應註明授權書種類、文號及代理人權限。
八、  請求人姓名上宜寫明稱謂,例如「承租人」「借款人」「貸與人」等。
九、公證費用繳納單據應粘貼於請求書或聲請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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