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

授權辦理買賣簽約等


同   意  書

立同意書人  茲為同意本公業所有座落   市  區  段  
小段   地號   筆土地所有權   持分   (面積   
坪)全權授權本公業管理人      等    人辦理買賣簽
約、領款及所有權移轉登記、報稅,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書面通知、公
告等一切事宜,並檢附本人印鑑 證明、戶籍謄本各一份,恐口無憑,
特立此同意書為證。

此  致

祭祀公業
管理人:  等  人

立同意書人:祭祀公業
派 下 員:
身分證號碼:
住   址:
中   華    民    國    年      月    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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