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

予以核准免繳地價稅

申   請   函
受文者:   縣稅捐稽徵處   分處
主 旨:懇請就________地目之土地予以核准免繳地價稅由。
說 明:
一、申請人     所有座落   縣   市    段     
小段地號土地壹筆,因確係供   市   路   巷
所使用,且經地政事務所核准地目變更在案。
二、茲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規定,懇請惠予核准免於課徵
地價稅,以保障本人權益,不勝感禱!


申 請 人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連絡住址:


中   華   民   國     年     月   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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